重庆轨道设计院D1楼房屋招租比选邀请文件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4/7 来源:本站 浏览: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重庆轨道设计院D1楼房屋,可对外招租面积152.5㎡(以实际产权证上面积为准)。

二、租赁相关要求

(一)房屋使用相关要求

承租人需诚实守信,承租后房屋使用需合法合规。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修改造、消防(含土建)改造、水电二次计量改造等建设工作,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须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手续。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完全承担承租范围内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责任。

(二)招租政策

我司招租政策如下,该项目总共面积152.5㎡,竞租人需整体承租。竞租人需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具体招租条件如下: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物管、清洁费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对承租方征收的各种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租方自行办理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相关手续。租赁费用按3个月为一个租金计算期,承租方需提前向招租人支付。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租方需支付第一个计算期租金,在下一个租金计算期开始之日的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租期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完全承担承租范围内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责任。

三、竞租

(一)递交竞租文件

竞租函递交时间2025年4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如有变动,招租人提前告知)。

竞租函需密封并在袋口封口处加盖竞租人单位公章。如竞租人为个人须在封口处签字盖手印(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竞租有效期

竞租有效期从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至招租人确定意向性商家为止。

(三)确定意向性商家

1.竞争同一房屋的竞租人现场比对报价,报价最高者为该房屋的意向性商家。如同一房屋最高竞租报价相同,则最高竞租报价竞租人现场再次提出报价,如报价仍相同,则抽签决定意向性商家。意向性商家5个工作日内向我司缴纳意向定金2万元,并与我司协商签订租赁合同相关事宜。

2.如截止递交竞租文件时,房屋仅有一家符合招租政策的竞租人递交了竞租函,则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5个工作日后如仍只有一家符合招租政策,则直接确定为意向性商家,收取其意向定金2万元后,与之协商签订租赁合同相关事宜。

3.如原承租人中选,则按照原合同到期之日起算租期。

4.已确定的意向商家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缴纳意向性定金2万,并与招租人协商租赁合同相关事宜。未按时缴纳意向性定金的,视为弃权;已缴纳意向性定金的,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同样视为弃权,招租人不退还已缴纳的意向性定金,且有权重新招租。合同签订完毕之后,意向定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意向性定金支付入招租人以下银行账户:

(1)账户名称: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支行;

(3)账号:346140100100090147。

特别说明:竞租人在收到招租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概念模糊和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有偏差的内容等,应在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之前书面通知招租人。

注:附件是本招租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租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重庆轨道设计院D1楼房屋竞租报价函



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 


重庆轨道设计院D1楼房屋招租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