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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设计院荣获“生态文明交通运输示范单位”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6/3 来源:本站 浏览:742次

    近日,重庆市环保局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二批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典型的通知》﹙渝环〔2016〕150号﹚文件,我院喜获“生态文明交通运输示范单位”称号。
    此次生态文明示范单位评选是对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和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等12个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的通知》精神的落实落地。经过行业内发动、区县申报、市级部门初选、现场核查验收和“十进”活动联席会议评审等环节,终于花落名家,在全市十个行业系统内评选出90个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典型。
    作为设计院,此荣誉的获得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今后努力方向的督促。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带领下,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为节能降耗、生态环保事业尽心尽力,为轨道交通事业尽职尽责,为碧水青山、绿色低碳的和谐宜居生态文明城市奉献绵薄之力。